发布时间:2024-03-28来源:作者:浏览: 次
南丹县人民医院
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拟对南丹县人民医院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服务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遴选,现将具体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NDXRMYY-2024-01004
(三)采购单位:南丹县人民医院
(四)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五)服务年限:3年,一年一签
(六)服务单位数量:1家
(七)采购预算金额:3.20万元
二、准入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3.响应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4. 响应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5.响应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6. 响应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7.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项目团队。
8.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南丹县人民医院组织的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三、项目执行时间要求:每年度12 月31日之前
四、报名及评审事宜:
1.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0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请到南丹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404室;电子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版并投递至511146761@qq.com邮箱。
3.报名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按遴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的响应材料必须密封处理。
4.评审事宜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03日9:30分
遴选评审时间:2024年4月03日9:30分
组织评审:南丹县人民医院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响应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择优遴选 1 家成为项目中选单位。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丹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8-7276874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丹县人民医院审计科
联系电话0778-7230007
南丹县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