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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人民医院零星工程建设及维修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来源:作者: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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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人民医院

零星工程建设及维修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我院拟针对10万元以下(不含)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单位进行遴选,择优选定6家单位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签约服务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负责零星改造、修缮、建筑工程等相关服务。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南丹县人民医院零星工程建设及维修服务单位遴选

(二)项目编号:NDXRMYY-2024-01002

(三)采购单位:南丹县人民医院

(四)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

(五)服务年限:3年

(六)施工单位数量:6家

二、采购需求清单

序号

维修类型

施工单位数量

备注

1

基建、装饰装修类

3家


单个零星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不超过10万元(不含)

2

防水维修

1家


3

强弱电维修类

1家


4

排污清洁

1家


说明:1.基础设施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维修、墙地面维修、墙顶面出新、护栏制作与维修、厕所维修(墙顶面、地面、洁具、灯具及管道疏通等)、屋面防水、路面修补、水电维修等其他零星工程的零星维修、改造。

2.紧急故障抢修、排水排污系统改造、清理。(更换排气管减压阀及清理管道、清理集水坑等)。

3.其他院方指定的相关零星修缮服务。

4.参与单项工程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不含)的比价、询价或竞争性磋商等招标。

三、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 不 存 在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废标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明: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凡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评审小组审核,原件经评审小组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文件》开启后,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四、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请到南丹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404室;电子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版并投递至511146761@qq.com邮箱。

3.报名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报名后领取遴选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早上9:30时。

(二)遴选时间:2024年3月14日早上9:30时。

(三)遴选地点:南丹县人民医院门诊楼6楼党办会议室。

(四)材料密封:提交的响应材料必须密封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丹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gxndxrmyy.com/)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丹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8-7276874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丹县人民医院审计科

联系电话:0778-7230007



南丹县人民医院采购办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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